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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制度實施計畫

臺中市大甲區華龍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榮譽制度實施計畫

  • 實施目標:
    • 培養兒童自動自發、鼓舞向上精神。
    • 啟發兒童榮譽感,培養團隊精神。
    • 以正向的鼓勵,培養兒童自信心與責任心。
  • 實施原則:
    • 以積極的鼓勵替代消極的懲罰。賞罰分明毋枉毋縱。
    • 優缺點的計算得互相抵銷。
  • 實施方法及要點:
    • 加點與扣點

()由學校統一製發優點卡。

()全體教職員工皆有行使加點與扣點的權力。

()教師可於上面貼優點貼紙以資證明。

()塗改、破損或遺失之點數不列入計算。

()扣點部分請老師於優點卡內以紅筆粗線畫記()

    • 點數採累計制,前一學習階段可累計至下一學習階段採計。
    • 兌換榮譽點數兌獎

兌換方式:每2個月的星期五上午10:00~11:30進行獎品兌換

兌換獎項:依照個人點數進行兌換的獎項

  • 實施內容:給與獎勵與扣獎

有下列事蹟者可得優點

一、獎勵標準參考:

(一)生活考評(德育):

    學生生活常規表現良好及拾金不昧者,由發現事實者認定每次1~3點。

(二)學業評量(智育):

平時上課認真,作業按時書寫且字體工整者,給1~2點。

(三)各項競賽(體育、群育、美育以及其他才藝):

第一名

第二名

第三名

第四名

第五名

第六名

佳作/優等)

甲等

校內競賽

10

8

6

1

本市分區競賽

20

18

16

14

12

10

6

全市競賽

40

38

36

34

32

30

25

15

全國競賽

150

140

130

100

90

80

5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四)其他服務獎勵:

    1.主動服務工務且態度良好者,給1-2點。

    2.整潔活動認真負責者(含資源回收工作),給1-2點。
    3.
擔任學校服務工作認真者,如:糾察隊、旗手、司儀及其他服務團隊等,給
2-4點。

有下列不良事蹟應扣優點

一、故意不履行生活公約者扣優點1個。

二、上下課期間不守秩序、大聲喊叫、走廊奔跑者扣優點1個。

三、蓄意破壞公物、欺侮同學、忤逆師長者扣優點1個。

四、不聽從自治幹部、糾察人員善意勸告者,扣優點1個。

五、參加整潔活動或公眾服務不認真敷衍塞責者扣優點1個。

六、其他不遵守校規行為或情節嚴重者,得視實際情況授權由師長予以扣1~10點。

  • 優點發放採取貼紙方式進行,每位導師500,科任800,組長400,主任120,行政部分依權責給予各項校內外獎項分別給予額外點數.
  • 如有重大行為不良者,交由輔導室進行輔導改善行為。
  • 相關經費由本校家長會預算項下支應 ,總經費依家長會編列預算實施之。
  • 本實施計畫陳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    承辦人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主任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長


附件:獎品獎項列表

獎品

點數

獎品

點數

歡樂餐(價值約40~150元不等)【註2

40~150

榮譽獎狀《師長合照】

100

文具組(價值約10~40元不等)

10~40

跟校長喝下午茶(拍照)

50

盲袋

5

免罰金牌1(兌換後的下一次使用)【註1

5

玩具組(價值約10~200元不等)

15~150

抽點數(0.還給你.翻倍)(每學期至多兌換一次)

5

運動組(價值約30~100元不等)

30~100

點心卡【註2

5

抽抽樂抽1

15

磁吸式射飛鏢

5

【註1】免罰金牌必須先兌換後,在被受罰時使用,因處罰情況因人而異,所以可視情況減少處罰的程度或次數。

【註2】兌換歡樂餐或點心卡時,為確保餐點的新鮮度,會請老師先統計人數後再進行採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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